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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,司法鉴定、因病退休、工伤、残疾鉴定、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。因此,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,为进一步加强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临床医师要以科学、严谨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,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、科学的诊断依据。
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、离退休、刑事案件、民事纠纷、工伤鉴定、医疗保险、事故赔偿等问题,必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。如需出具病情介绍,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科批准后,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,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。
如今社会压力大,上班族在工作的时候,可能因为头疼脑热需要到医院看病,医生根据实际情况会出具病假条。这是很正常的现象。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,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,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,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,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,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。
毕竟单位公司里面有非常多的人,假如大伙儿不写病假条,不开具医院证明,突然之间少了一个人,领导们都会跟着非常着急,他们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才没有来上班的。而且现在很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,员工没有来上班请假了,都是不算工资的,你如果没有出示医院证明的话,财务部就会认为你在旷工,直接做旷工处理,扣很多工资的,但是如果有医院证明,财务部就会合理的发放员工工资了。